您好!欢迎光临网联云商! 登录注册
购物车 0
交易规则-超时说明

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实物类商品订单。

第二章 系统超时节点及时效要求

网联云商平台交易双方应按照平台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交易流程中涉及的超时规则如下:

2.1付款超时的规定

消费者自拍下商品之时起,在以下时限内未付款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交易:

订单状态 状态说明 超时时间 超时动作
待付款 等待消费者付款 12小时 除货到付款及上门自提订单外,消费者下单后,12小时未付款的订单,系统会自动取消订单并关闭交易。

2.2发货的超时规定:

2.2.1发货:交易达成后24小时内,将消费者商品订单发货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网联云商系统。 

2.2.2揽收:交易达成后24小时内消费者可以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

2.2.3部分品类允许更长的发货和揽收时效,具体品类对应的发货及揽收的时效除定制外不超过48小时。

2.2.4如发生缺货的情形,需在消费者订单生成后24小时内电话联系消费者,需调货的,告知消费者商品的到货时间;无法调货的,需明确征得消费者同意,审核取消订单。

2.3确认收货的超时规定

商家自发货之日起,在以下时限内未确认收货的,超时规定具体如下:

订单状态 状态说明 超时时间 超时动作
已发货 等待物流返回签收状态 15日 物流超过15天未返回签收状态,系统会自动变更订单状态为已签收。

2.4退款的超时规定

消费者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退款的超时规定具体如下:

2.4.1消费者在付款后,且网联云商平台系统显示未发货时取消订单,网联云商平台同意取消,并退款给消费者。

2.5售后服务的超时规定(售后相关内容,请参照《网联云商服务管理规则》有关规定)

消费者在确认收货后申请进行售后的:

 

服务单状态 状态说明 超时时间 超时动作
待审核 确认收货后,消费者提交售后服务单 12小时 消费者申请退货,生成服务单,如商家12小时内不进行审核,系统将自动审核通过。
退货已审核 平台同意消费者发货 45日 消费者未填写发货信息,且在平台审核后 45日内仍未收到退货,服务单将自动关闭。

2.5.1如需平台上门取回消费者退货的,平台应于处理消费者提交的售后服务申请后的48小时内上门取回。

2.5.2对于消费者申请退货的,平台在收到商品后的24小时内在系统中确认退货。如平台同意退货,系统会自动退款,退款完成后,会员不能对此商品再次发起退货申请;如平台收到实物后,发现商品不符合退货条件,必须要跟会员沟通确认,会员同意后可以做原物返回,并在跟踪留言备注说明。

2.6对于正常的网联云商平台交易,若交易双方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相应的操作(超时未操作),系统将会自动执行操作;因平台未及时处理导致的全部后果,由平台自行承担。

第三  附则

3.1网联云商平台运营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3.2网联云商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消费者公示。

3.3网联云商平台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予以抵制。

COPYRIGHT © 2018 长春网联云商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吉ICP备1900652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吉B2-20170049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0层2002室 技术支持:中诺科技